2016-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
《自然辩证法概论》考试安排(青山校区)
●考试时间:第9周周五(2017年4月21日) 晚上18:00-20:00 考试方式:开卷
主考:吕勇
巡视:胡霞敏、王军
工作人员:郭金芳
●注意事项:
1、根据学校要求,所有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。裨蚴游嗫汲俚交蛉毕。
2、第一监考教师17:40到 指定地点(马院安排)领取试卷。
3、研究生须携带学生证(一卡通)或身份证参加考试,并统一放在桌面左上角,由监考老师进行核对。
4、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。豢际越崾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
5、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必须将学生的试卷、答题卡、考生签到表及考场记¼表一起全部收回,并将试卷和答题卡按签到表上的顺序顺号。
6、阶梯教室考场必须隔排隔座安排考生座λ,其它教室隔二座安排考生座λ。
序号 | 考试班级 | 考试 人数 | 考试地点 |
1 | 自然辩证法概论1班(机械学院)1考。201503703045、3066; 201603703001-3047 | 46 | 0102 |
2 | 自然辩证法概论1班(机械学院) 2考。201603703048-3063、3201、3202、201603704064-4098 | 47 | 0112 |
3 | 自然辩证法概论1班(机械学院)3考。201603704099-4130、4203、4204、201703703001-3012 | 45 | 0201 |
4 | 自然辩证法概论2班(材冶学院:材料科学与工程+材料工程)1考。201602703001-3051 | 47 | 0303 |
5 | 自然辩证法概论2班(材冶学院:材料科学与工程+材料工程)2考。201602703052-3082;3141-3146;3201-3212 | 49 | 0312 |
6 | 自然辩证法概论2班(材冶学院:材料科学与工程+材料工程)3考。201602704098-4125;201702703001-3019 | 45 | 0311 |
7 | 自然辩证法概论3班(化工学院+管理学院+材冶学院(冶金工程、冶金热能工程)1考。翰囊毖г | 40 | 0313 |
8 | 自然辩证法概论3班(化工学院+管理学院+材冶学院(冶金工程、冶金热能工程)2考。汗芾硌г+汽车学院(2017) | 26 | 0307 |
9 | 自然辩证法概论3班(化工学院+管理学院+材冶学院(冶金工程、冶金热能工程)3考。 | 61 | 0402 |
10 | 自然辩证法概论4班(信息学院)1考。201504703023、201604703001-3049;3201-3204 | 52 | 0401 |
11 | 自然辩证法概论4班(信息学院)2考。201604704050-4093、201704703001-3010 | 51 | 0411 |
12 | 自然辩证法概论5班(资环学院)1考。201401703002、3035、201501703029、3030、201601703001-201601703046 | 47 | 0412 |
13 | 自然辩证法概论5班(资环学院)2考。201601703047-3083;201601704054-4077;201701703001-3010 | 46 | 0413 |
附:1、请同学们注意携带相关考试用具;
2、考试只能携带纸质材料,不能使用电子通讯设备;3、备用教室:0504